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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城宣布"租购同权"!2018年湖北楼市调控基调刚刚确定

  • 来源:湖北日报
  • 话题 租购同权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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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 正式出台

租购同权 新政

租房户子女可就近入学、

房地产企业也可出租房屋

公积金连续交纳3个月可提取支付房租……

从襄阳市房管局获悉,《襄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据了解,这是继武汉、宜昌之后,湖北又一宣布租购同权新政的城市。

赶紧跟着小编

来看看详细信息:

房企能卖房也能出租房

《方案》指出,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鼓励成立住房租赁的专业经营企业,可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的方式筹集房源,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运营,通过积极组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等方式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主体。

鼓励个人依法出租房屋,引导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村集体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要求的住房统一出租,鼓励并扶持企业参与老旧社区、“城中村”和厂区住房微改造。

无房家庭子女可在租房区上学

《方案》指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权益。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地来襄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市区无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就近安排和服从调剂原则安排到学校就读。

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户可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连续交存3个月公积金,只要家庭在本市无房,在租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按照租房面积和实际租金,每月最多可按每平方米15元提取。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政府也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按照国家规定扣除。对房产中介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的,适用6%增值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减按5%;一般纳税人出租在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5%征收增值税。

学区商圈优先建租赁住房

为了发展和培育租赁市场,《方案》提出要增加租赁市场供应,引导新建租赁住房,结合住房需求状况,将租赁住房纳入年度发展规划,在住房建设计划和土地供应中安排落实,探索在重点学区、主要商圈、工业园区等供需缺口较大的区域新建租赁住房,在村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房等。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改建的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水、电、气价格应按照民用标准执行,消防安全验收标准应与实际用途相符。

鼓励开发企业结合市场实际,提供个性化商品房,适量推出10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普通装修、简单装修房屋,供购房人出租和自住,满足中等收入夹心层、新婚家庭、温饱型家庭住房需求。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准备怎么做?

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1月16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2018年全省租房城乡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方案明确,2018年房地产调控,湖北准备这样做:

1

确保房价稳定

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各地要制定目标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制定本地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

要确保房价稳定、供需平衡

武汉、襄阳、宜昌要适时完善现行调控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国家调控目标;其他城市要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房价稳定、供需平衡。

遏制投机炒房

完善“商品房+政府保障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多元化供应格局,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落实“三个改变”。

未实现调控目标要问责

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机制,市、州、县政府要承担调控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较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市、州、县政府,省政府将进行约谈问责。

开展市场整顿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市场行为。

推广“红色物业”

推广武汉市“红色物业”做法,着力提升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租房更方便更规范

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确保国家政策落地

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抓紧出台本地实施办法,明确土地、规划、建设、公积金、金融、税收、消防、水电气收费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国家和省支持政策落地。

推广武汉试点经验

总结推广武汉市试点经验,在襄阳、宜昌、十堰等人口净流入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多元化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供应,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搭建全省租房服务监管平台

搭建全省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完成信息系统功能顶层设计和方案论证,省级应具备企业与从业人员管理、政策发布与信用管理、租赁交易监测与分析等功能;城市级应具备企业备案、人员实名登记、房源发布及核验、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信用评价、金融服务等功能。

加强监管,规范秩序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利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

三年内打造千亿住房公积金

抓好四个环节

切实抓好资金归集、贷款发放、服务和监管四个环节,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特点和公平原则。

三年公积金归集额达千亿

加大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力度,推动新市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力争三年时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千亿元。

放宽提取使用政策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和放宽提取使用政策。

拓展网上业务功能

加快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试点建设,拓展网上业务功能,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

完善风险防控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守住防控廉政风险、融资运营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底线,构筑防控信息数据风险的新防线。

争取成为公积金改革试点

按照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争取成为国家试点省份。

4

棚屋改造24.14万套

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

筑牢城乡住房保障底线

2018年目标

抢抓国家棚改三年攻坚机遇, 2018年实施棚户区改造24.14万套、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

政府建设公租房分配比例达90%

进一步加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制度,到2018年底,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

降低分配门槛

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

看完这些,

2018年楼市将会如何

你的心里有底了吗?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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