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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三季度投诉量为去年同期10倍

  • 来源:武汉晚报
  • 话题 共享单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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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投诉猛增,租赁服务类投诉进入今年第三季度服务类投诉榜前十。这是昨天湖北省工商局发布的排行数据。

    孙先生日前向工商部门投诉:他向武汉某租车公司支付2200元租车费和5000元押金,滞留了1个半小时,租车公司也没有如约提供车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租车公司又要孙先生提供相关证件并拍照后才能提车。要求被孙先生拒绝后,租车公司要求他退出。孙先生认为不合理。工商部门约谈租车公司后,公司表示要完善合同,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目前,孙先生已拿到全额退费。

    湖北省12315消费者诉求分析报告显示,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共享汽车”也进入人们的生活,投诉也随之增长。今年第三季度,租赁服务类投诉为640件,首次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九。其中,车辆租赁投诉占租赁服务类投诉八成以上,达到516件,约为上年同期的10倍。集中反映的问题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不退还;还车后软件仍然继续扣费;客服处理不及时;互联网租赁汽车还车时商家拒不退押金、租车中出现性能故障等等。

    分析报告还显示,第三季度服务类投诉量居前十位的依次是:文体服务、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制作修理、房屋装修、教育培训、租赁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第三季度商品类投诉量居前十位的依次是:家电、交通工具、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建材、食品、电脑产品、首饰、儿童用品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事先要充分了解车辆品牌以及押金退还流程,如出现不退押金、扣费异常,要及时向租车平台反馈,必要时可向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使用共享汽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有无损坏,发现问题要及时拍照备案;要看清租车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和保险理赔条款、押金退还条款等;谨慎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驾照等信息,并注意存留消费凭证,以方便维权。


责任编辑: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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