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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投入110亿让景更美天更蓝

  • 来源:长江商报
  • ​刘倩雯,纪文君
  • 话题 湖北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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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5月25日,湖北召开“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和亮点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审计厅介绍湖北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

投入百亿元治理水土流失

省水利厅副厅长唐俊介绍,“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坚持预防与治理两手抓,督促落实配套治理资金490亿元,遏制了“流失增量”。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10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有效地减少了“流失存量”,同时建设了一大批环境优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扶助52个县、120万贫困农民通过治理人均增收3000多元。

“2012年以来,我厅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约41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2.5亿元,合计约63.5亿元。”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介绍,中央资金主要投向是,安排15.6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15.8亿元用于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安排13.6亿元用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其余资金用于支持各类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

省级资金用于支持各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等方面。

“我省坚持预防与治理两手抓,一手抓预防监督,强化监测预报能力,加密监督执法两万余次,严控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扰动。”唐俊介绍,一手抓综合治理,财政、发改、水利、林业等部门资金与吸纳的社会资本协同发力,“长治”、“丹治”、“革命老区”等项目悉数上马。

通过多年努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咸宁等城市,大力加强城市水土保持,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生态,美化了人居环境。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老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桐柏山区等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贫困山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完成了从“山荒、水浊、地瘦、人穷”到“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可喜变化。

出具116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

“2012-2016年期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8399次,处罚金额4.4亿元。”李瑞勤介绍,其中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实施以来,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达到61件、处罚金额3887.63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0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7件。

中央环保督察湖北期间,共实施行政处罚314次,处罚金额226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290家次,追责问责445人。

同期开展“十小”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对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项清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湖北率先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介绍,湖北省为全国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唯一省份。

去年,全省共出具了116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和7个地方深层次试点审计报告,基本掌握了全省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现并揭示了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地资源保护、矿山环境整治、森林资源损毁破坏、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600余条。

完成6645个减排项目

李瑞勤介绍,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2012-2016年间,全省一共完成6645个减排项目,湖北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2016年,纳入国家“大气十条”考核的12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PM10)为8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3.7%;纳入国家“十三五”空气质量考核的13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7%;优良天数比例为71.4%,较2015年增加6.5个%,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

湖北还将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对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项清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在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方面,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或园区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推进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制革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同时,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并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在水污染减排方面,将制定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均下降2.5%以上,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25万吨和0.16万吨。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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