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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5项制度改革支持自贸区!企业可享“大礼包”

  • 来源:长江日报
  • 张隽玮
  • 话题 湖北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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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湖北省自贸办举行首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说明会,集中发布商务、工商、海关、国税四部门共85项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绝大部分涉及制度创新,力求以改革服务湖北地区企业、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4月1日湖北自贸区挂牌以来,省直及中央在鄂机构共有15家出台了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意见。据悉在今年内,我省还将围绕自贸区内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继续推出新政策,并探索完善现有措施。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自贸区企业,可享受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同时省内三个自贸片区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备案类减免税事项,企业可先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申报享受。这一举措在湖北属独创。另外,针对招商引资进入湖北自贸区的优质企业即符合区内发展规划的重点行业企业、实缴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以上,可按高信用等级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武汉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出台的具有湖北特色的28项创新举措中,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式管理,已成功办理4起,通过率100%。通过减免税手续汇总办理,以一家芯片企业为例,将减税证明由423份简化至104份,简化率75.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采用的“先出区、后报关”,为企业节约时间1000多小时,降低成本50多万元。

  省工商局则介绍,部门从简政放权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入手,出台了20项措施,包括企业登记注册、证照办理、住所登记便利化等。全省已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自贸区襄阳片区已实行“九证合一”,据称荆州还在探索“十二证合一”。为全面推进住所登记便利化,省工商局支持三个片区试行直接填报住所地址信息,不再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并分类型分业态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缓解企业住所难、贵等问题。

  据省商务厅介绍,今年底前,有两项改革将完成,包括明确开展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申报名称、规范汽车融资租赁有关内容,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湖北自贸区设立地区总部或项目子公司;三个片区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主体在该门户直接办理出口退税。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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