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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将抓拍“开车不系安全带”

  • 来源:武汉晨报
  • 夏晶
  • 话题 电子眼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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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局昨天公告,10月1日起,全市电子警察将抓拍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

公告称,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

相关人士表示,此前,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是接受“警告”处罚的,并没有罚款。

昨悉,6月底上线以来,武汉“过车拍”拍下并甄别出27824起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

三个月来,该系统分别抓拍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11078起、9435起和7311起,呈逐月下降趋势。 

其中9月份,“开车打手机”排名前三路口分别为:青年路万松园横路北(413起)、机场高速常青路北(154起)和青年路万松园横路南(91起)。

据市局交管局科技处民警介绍,该系统日均获取图像数据300万张。交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增设、更新具有高清摄像头和自动识别功能的监控设备,实现三环线以内的全覆盖,以进一步扩大对“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范围。

交管部门表示:开车时使用手机,人的大脑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时慢30%,车祸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以上,驾驶人注意力下降20-37%,行车速度比正常状态慢9%,刹车的反应速度要慢19%。

■法律链接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0,罚款50元,记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节目等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3个月,“过车拍”捉2.7万“开车打手机”

目前,武汉市有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各9条,具体道路为:

高速1 武英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平安铺立交——英山

高速2 硚孝高速:在建高速公路,起终点:硚孝立交—孝感

高速3 汉蔡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米粮山立交——蔡甸

高速4 汉洪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长江路立交——洪湖

高速5 武黄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三环线——黄石

高速6 岱黄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三金潭立交——黄陂

高速7 机场二通道: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三环线——天河机场

高速8 青郑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红霞高架——郑店

高速9 武鄂高速:现状高速公路,起终点:青化立交——鄂州

城市快速路1 机场路:现状快速路,起终点:常青立交——天河机场

城市快速路2 黄浦大街:现状快速路,起终点:工农兵路——竹叶山立交

城市快速路3 金桥大道:现状快速路,起终点:竹叶山立交——三金潭立交

城市快速路4 姑嫂树路:现状快速路,起终点:唐家墩立交——三环线

城市快速路5 龙阳大道:现状快速路,起终点:墨水湖北路——三环线

城市快速路6 东风大道:现状快速路,起终点:三环线——外环线

城市快速路7 白沙洲大道:现状快速路,起终点:梅家山立交——青郑高速

城市快速路8 雄楚大街:现状快速路,起终点:尤李立交——高新大道

城市快速路9 欢乐大道:现状快速路,起终点:红庙立交——青化立交

另外,目前市内二环线和三环线都属于城市快速路,所以也将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责任编辑:甘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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