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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综合管理中神秘的“有关部门”到底都有谁?

  • 来源:武房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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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 小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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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官方媒体发布的新闻通稿里,我们经常看到“有关部门”这四个字,这是一个继“朝阳群众”之外的神秘组织,基本上没什么人了解,大部分普通人一般也很少跟这个组织打交道,可一旦需要你跟“有关部门”接触时,多半头疼得望洋兴叹,无奈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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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

对于从事小区综合管理的业委会来说,“有关部门”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一、辖市(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下去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件及日常运作。

2.具体负责拟定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开展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

3.负责辖区内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的管理与监督;

4.建立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负责协调辖区内老住宅小区整治及转入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配合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及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5.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创建工作;

6.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

1.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 档案;

2.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指导、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重大物业管理纠纷与投诉的处理,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管理、参与物业服务用房变更和交付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物价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管。

三、公安部门

1.依法查处辖区内小区擅自刻制业主自治组织印章、干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行为;

2.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参与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红线以内的汽车停车矛盾和纠纷的处理;

3.负责物业管理保安人员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等服务的监管;

4.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查处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防设施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6.消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及时查处治安案件,调解各类涉及治安管理矛盾;

7.加强对治安人员、外来人口和宠物的管理。

四、建设部门

1.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土地出让前依据规划条件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交付使用前监督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

2.负责商品房交付使用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行为;

3.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交付后保修期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相关保修工作。

五、城管部门

1.负责查处未取得规划部门许可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破坏房屋外立面等违法行为;

2.对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行为进行查处;

3.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以及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卫设施的管理;

5.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前期规划论证。

六、质监部门

1.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

2.依法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调查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七、工商部门

负责企业等级审查,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和无须取得许可(含批准文件)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例如,对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居住用房改变为非居住用房的场所,不予核准登记;查出住宅小区擅自将居住用房改变为非居住用房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

八、环保部门

1.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对制造超过规定标准排放的污水、废气等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九、园林绿化部门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调整的监管,协调解决因绿化影响居民生活以及绿化养护引发的矛盾。

例如,指导管理绿化调整树木、绿地变动的审批,协调解决因植物品种影响居住生活以及绿化养护引发的矛盾。

十、物价部门

负责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物业管理中的收费及价格违法行为。

例如,确认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进行查处;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十一、税务部门

1.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指导、监管;

2.负责落实旧住房综合改造、应急反应等所需要的财政配套资金。  

十二、规划部门

负责在土地出让前的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按规定标准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建配套建设指标。

例如,新建小区的统一规划,按规定配置各类公建配套设施;

配合区政府对涉及建成的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调整的商业申请进行审核;

协调解决涉及规划历史遗留问题;

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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