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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批租赁住房用地成交 后续还有若干批次

  • 来源:第一财经
  • 胥会云
  • 话题 租赁住房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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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布土地出让信息20天后,上海首批公开出让的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就实现了成交。

7月24日下午成交的这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根据规定,所建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这两个项目建成后,将至少提供1897套租赁住房房源。

此外,这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住房用地)》中,也明确了租赁住房用地相关建设和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比如:受让人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包括租赁对象、租期、租金、租赁使用管理等统一管理及服务等;租赁住房套数、套型、全装修等建设要求,以及租赁住房用地中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基于其租赁住房用地的性质,这两幅地块的成交楼面单价并不高。

其中一幅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南区,土地面积约6.5公顷,可建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由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7.24亿元,成交楼面单价为5569元/平方米;

一幅位于嘉定区嘉定新城,土地面积约2.85公顷,可建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由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4.24亿元,成交楼面单价为5950元/平方米。

根据近期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年均供应住房用地1100公顷,包括商品住房用地约400公顷(占比36.4%)、保障性住房用地约360公顷(占比32.7%)、租赁住房用地约340公顷(占比30.9%)。

而整个“十三五”期间,上海住房用地供应共5500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1700公顷。经初步测算,可提供住房约17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约70万套。

显然,首批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只是个开始,上海还将陆续公告出让若干批次的租赁住房用地,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2017年4月,住建部和国土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就在最近,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已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5月24日下午,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来到复旦大学,为师生们作形势政策报告。在回答提问时韩正表示,高房价是制约上海创新人才集聚的一个因素,这确实是影响上海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市委市政府必须破题。

韩正同时表示,上海人才的居住问题肯定不能单靠商品房解决,应该靠各种办法,要用好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房等多种办法解决。对于青年人才集聚的区域,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引导市场,大规模建设租赁房。

至2016年末,上海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9.70万人,其中外来常住人口980.20万人。有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家庭住房自有率约为70%。

近年来,上海已经开始推动“租售并举”模式,比如,2016年上海出让的周浦、泗泾、嘉定新城地块,都附加了“15%面积、自持70年”的约束条件。

而现在,上海出让“只租不售”地块所释放的信号,也意味着上海将由这种开发商地块内自持配建租赁住房,转向政府整区域配建租赁住房。

据了解,上海发展租赁住房已经划定了重点实施区域,主要是在城市中心或副中心服务业聚集区、科技研发聚集区、产业板块先进制造业聚集区、郊区各新城中心等就业集聚区域;轨道交通上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区域;以及商业、办公、住房的规模结构亟待优化区域,持续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比如,在陆家嘴、徐家汇等服务业集聚区,张江、紫竹等科技研发集聚区,以及临港等产业板块制造业集聚区,将适度增加租赁住房,以实现职住平衡。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援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岑福康的话说,根据近日国家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和上海的具体情况,当前在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的阶段,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稳定租赁关系、增加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将鼓励部分国有企业转型为机构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此次竞得两幅租赁住房用地的,均为国有企业。一是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一是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约90%的房源为个人出租,专业租赁机构偏少。但其他国家成熟的租赁市场上,专业租赁企业会提供30%左右的房源。

也因此,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机构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企业,也是解决租赁关系的规范性、稳定性的重要途径。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则提出,将以市场为主,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扩大规模,新增代理经租房源30万套(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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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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