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log

住房租赁企业当成市场供应主体

  • 来源:观点地产网
  • 话题 住房租赁市场
  • 分享

当前,高房价已经成为多数人向往城市的奋斗门槛,也进一步影响了企业创新创业的步伐。在这种形势下,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无疑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早在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其中,发展住房租赁企业被摆在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首要位置。

中国有2亿以上的流动人口,围绕这些人口产生的住宿以及生活消费,是一个万亿级住房租赁市场。预测显示,2020年、2025年,中国房产租赁市场租金规模将分别达到1.6万亿元、2.9万亿元,2030年预计会超过4万亿元。

但是,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约90%的房源为个人出租,在一些国家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专业租赁企业提供房源占比在30%左右。个人出租形式占比过高,带来了房源质量差、政府监管难、黑中介横行、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比如,普遍存在的群租房,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多的竟然能住数十人,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无疑将有助于发挥机构出租者在租赁市场中的示范作用,提高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克服原来制度设计中重销售、轻租赁等一系列缺陷。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专业化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

责任编辑:张曦予

新闻视界政策解读房产市场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