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log

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 来源:观点地产网
  • 话题 万科制度
  • 分享

1月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万科合伙人共识、共创、共担、共享意识,促进合伙人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特制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跟投制度》(2018年1月修订)。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万科新获取的住宅开发销售类项目均列入跟投范围。跟投人员合计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10%;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合计不超过10%,对于万科股权比例低于50%的住宅开发销售类项目,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还需不超过万科在该项目所持权益比例的20%;单一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不超过1%。

万科表示,旧改、一级土地整理、海外房地产开发等其他项目以及其他业务,可参照上述原则安排跟投,但不做强制要求。

公告还显示,包括项目所在业务单元核心管理人员、城市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人员,为项目必须跟投人员。必须跟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分别确定,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可自愿跟投。

此外,跟投采用特殊劣后机制,具体分配安排为:

项目内部收益率(IRR)≤10%:项目收益优先向万科分配,直至万科达到项目IRR为10%时对应的收益水平,再向跟投人员分配项目收益;10%﹤项目IRR≤25%:跟投人员与万科按出资比例分配项目收益;25%﹤项目IRR:在项目IRR超过25%后的项目收益范围内,由跟投人员按其全部出资比例的1.2倍分享。

万科公告还表示,跟投人员可以采取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跟投,如以员工集合基金等方式进行。

资料显示,2017年1月5日,万科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修订项目跟投制度细则的议案》,该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追加跟投安排,降低跟投总额度上限:将“初始跟投投资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5%,追加跟投投资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8%(即跟投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13%)”调整为“跟投投资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10%”。

二是设置门槛收益率和超额收益率,保障万科优先于跟投人获得门槛收益率对应的收益。

责任编辑:张曦予

新闻视界政策解读房产市场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