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log

科学治水 安全用水 生态亲水 洪山打造滨水生态绿城

  • 来源:长江日报
  • 话题 用水生态城
  • 分享

洪山,“因水而优”。

辖区五分之一的版图为水域:七大湖泊星罗棋布,岸线总长近80公里,湖泊面积近40平方公里;18条港渠纵横交织,总长逾80公里。山水交融,景色怡人,生态宜居。

洪山,也“因水而忧”。

2016年夏,暴雨连连,短时降下约全年一半的雨水,汤逊湖水系的多个湖泊漫溢,汤逊湖、南湖均达到历史最高水位,周边大面积内涝。

如何去“忧”长“优”,洪山系统考量。

把握“四水”脉络,做好“共治”文章。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同步推进,立体建设功能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河湖健康的水生态环境体系

将城市发展与治水相结合。创新城市发展规划,在推进“大学之城”“高铁之心”“生态之洲”的区域发展同时,推进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结合武汉火车站及杨春湖片区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将惠民利民与治水相结合。通过与校区共建,实施湖泊岸线综合整治,实现人水互动、人水和谐、人水共生,让居民乐享江宁河美、岸定湖清、人水交融的优良生态环境。

做足做优水文章,全面改善水环境,无论是今天还是未来,洪山区走向滨水生态绿城的步子都不会慢。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以武汉火车站为门户,实施杨春湖区域海绵体改造,形成杨春湖示范中心,并结合青菱都市工业园等片区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南湖、青菱湖综合整治工程,逐步推进辖区内其他湖泊综合整治,改善湖泊调蓄能力;通过实施南湖连通港、东港、新港等骨干港渠扩挖整治工程,夹套河骨干箱涵、青菱路主干排水通道和南湖第二出江通道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辖区骨干港渠的过水能力;配套建设全区次干管,打通排水“最后一公里”,完善辖区排水系统。

强化排水管网的维护与管理,通过科学手段,建立排水管网监测和信息系统;全面做好排水管网的养护工作,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方式,逐步实现管养分离。

今年汛期至今,洪山区各处水情平稳。昨日,该区水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洪山“四水共治”不看一时一地的得失,而是合理规划,持续推进,旨在长远。

治污水,污水处理率95%以上

完善“全收集、全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率95%以上,管网完善率90%以上,湖泊实现全面截污、港渠逐步消除黑臭、水质明显改善,区域生态水网完善:

配合相关单位提升黄家湖、二郎庙、沙湖、落步咀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及标准,推进黄家湖、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全收集全处理建设,完善辖区污水收集主干系统。

加快推进湖泊及港渠截污,重点建设辖区湖泊周边配套的污水管网,同步进行骨干港渠的截污综合整治,完成南湖连通渠、巡司河、东杨港、沙湖港、夹套河五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借助“大学之城”共建的契机,推进辖区雨污分流改造。

推进“退渔还湖”,综合施策,推动渔民上岸,逐步完成湖泊退养工作,改善水质。

结合“绿色流域”管理的理念,通过湖泊岸线清淤、水生植被恢复重建等综合整治措施,修复湖泊水生态,充分发挥港渠堤岸生态系统的净化功能。

保供水

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严格保护水源地,不定期巡查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情况,保证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综合整治水源地环境,关闭、截流、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清拆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定期监测水源地内的水质情况,建设水源地监测预警系统。

分年度逐步对辖区内无二次供水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供水改造。

加快老化漏损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

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于老旧社区内的“三无”水箱进行两次清理。监控“三无”水箱的使用状况,对于损毁的水箱及时予以更换。

昨日,洪山区水务部门透露,该区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避免治水政出多头,为湖河保护添加新动能。

在武汉,湖泊保护的关注度一直居高不下,“湖长”们责任重大。据了解,洪山区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湖长制”,辖区7个湖泊明确了区级湖长和街道湖长:区委书记、区长为总湖长,副区长为区级湖长,对辖区内湖泊的保护管理工作负总责;跨多个街道的湖泊,以街为基础,实行分段管理,所在街道办事处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街道湖长,负责本辖区的湖泊保护管理工作。湖长及联络员的联络方式在所管理湖岸岸边竖牌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湖长们的工作有一系列制度、机制作保障。洪山区成立了区湖泊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该区先后制定了《洪山区落实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湖泊保护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工作问责制度》《深化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制》等湖泊保护制度,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

湖泊保护工作有明确的分工,划分责任,落实到人:涉湖街道、区国资公司为湖泊保护责任主体单位,履行湖泊保护管理主体义务,对湖泊保护承担主体责任;区水务局是湖泊保护执法主体部门,依法进行湖泊巡查、执法,对湖泊保护执法担负主体执法责任;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予职责,依法履行湖泊保护主体执法,并承担相应的执法主体责任;湖泊权属单位是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对湖泊保护及日常管理负责。

湖泊保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2013年以来,洪山区湖泊保护工作纳入了区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政府与各湖泊保护责任主体单位签订《洪山区湖泊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制定了《洪山区湖泊保护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当前,湖泊保护体系和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形成了湖泊保护合力,有“事”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报、有人改,提高了湖泊保护工作效率。

河流、港渠的管理同样重要。洪山区制定了《洪山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区、街道(乡)两级河长制责任体系,覆盖全区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长江(洪山段)、巡司河、青菱河3条河流及东湖港、沙湖港等11条重要港渠。区委书记、区长任区级总河长;长江、巡司河、青菱河及重要港渠由区领导分别担任区级河长,流域所经过的街道党政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的分段河长。目前,洪山区正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制定街道(乡)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黄意

新闻视界政策解读房产市场金融